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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外国语学校购买教学用笔记本电脑项目邀请招标方案
一、招标原则
根据衡财购【2017】263号和衡财购【2017】172号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购买教学用笔记本电脑项目实行邀请招标,以保证该采购项目价格和质量,努力实现政府采购“物有所值”的制度目标。
项目基本概况
1. 项目名称:购买教学用笔记本电脑项目
2. 招标范围:购买50台教学用笔记本
三、招标要求
1. 合格投标人的资质条件:
①具有该项目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两证处于有效期。
②信誉要求:在最近叁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情形以及符合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单位于 2022年 12月 12日 17时以前到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3. 投标人要求:
①投标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盖公章。
②投标时提供投标报价原件并盖公章(见附件1)。
③投标时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并盖公章(见附件2)。
(以上资料均需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递交)
4. 投标单位要自觉遵守学校招标纪律,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竞标资格。
5. 中标单位要及时与学校签订合同,并报市教育局教育建设投资中心备案。中标单位不得擅自转包、分包,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合同。
6. 采购项目完成期限: 2022年12月 20日。
7. 付款方式:货到后,经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清全部货款。
四、招标内容
购买50台教学用笔记本。
五、评标办法
1.根据采购方提供的配置做标书才视为有效标书。
2.有效标书中,低于甲方控制价且以最低报价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但低于控制价20%、高于控制价的标书视为无效标书。
3.该项目已进行市场询价,经过支委会集体讨论本次采购配置较高的笔记本电脑,价格控制在6600元/台以内。
六、招标方式
采用邀请招标形式。
七、招标地点
衡阳市外国语学校行政楼三楼小会议室。
八、评委会和监委会的组成
1.评委会:
组长:戴衡生 副组长:李仕德
组员:左新光 于志明 杨慧 陶云峰 蒋宏伟
2.监委:市教育局相关部门及市外国语学校纪委书记贺海龙。
九、投标方应提供的资料
1.法人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2.经过本年度年检的营业执照、国、地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一份。
3.投标申请一份。
十、答疑
本项目不进行集中答疑。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请于 2022年 12 月 12日下午 17 点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送到我校。否则,将视为接受招标文件条款,对投标人的疑问我校将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回复。
十一、招标开标时间
2022年12月14日 上午9:30。
衡阳市外国语学校
2022年12月5日